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共有22个一级学科、6个自主设置交叉二级学科、1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类别。具体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详见《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与类别
1.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00余人,各学院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报考与一志愿上线情况、当年考生生源情况确定。
2.招生类别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其中学术学位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3.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三、学费与学制
1.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学术学位:8000元/学年。
(2)专业学位详见下表:
专业学位 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 类别名称 |
学习方式 |
学费(元/学年) |
0351 |
法律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12000 |
0453 |
国际中文教育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12000 |
0551 |
翻译 |
全日制 |
12000 |
0854 |
电子信息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12000 |
0855 |
机械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12000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12000 |
0857 |
资源与环境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12000 |
0859 |
土木水利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12000 |
0861 |
交通运输 |
全日制 |
12000 |
1251 |
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 |
经济管理学院:20000 |
MBA教育中心:26000 |
|||
1252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16000 |
1253 |
会计 |
全日制 |
12000 |
非全日制 |
20000 |
||
1256 |
工程管理 |
全日制 |
12000 |
非全日制 |
20000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正常学习年限内按学制收费,延期毕业(学制外)按实际学习时间(以学期为单位)收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学制收费。
2.学制
我校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正常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四、奖助政策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助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人事档案未转至我校、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委培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具体奖助标准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政策综合确定。
五、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一般以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将相关材料在网上确认前提交到招生单位招生办,否则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接收推免生:我校所有应届本科生能报考的学科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外)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相关要求详见《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应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网上报名时我校部分专业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生入学后根据个人意愿及导师意愿确定研究方向,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请查看《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我校的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安排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初试(以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
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地点:各报名点指定地点。
九、复试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或4月中上旬,届时将在网上发布复试通知及相关要求。复试将根据一志愿上线情况及生源情况分批次进行;同批次复试资格主要根据考生考试分数、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及生源质量等情况来确定,并根据不同批次之间考生综合评价确定录取资格。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体检等内容。复试成绩不合格、需参加加试考生的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及总成绩排定名次,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其中初试、复试的成绩构成及比例等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在国家下达计划内,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及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至学校;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在入学前须转至学校。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学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注意事项
1.高职高专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相关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初试、复试、录取资格。
3.学校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文件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07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797-8312730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
邮政编码:341000
附件2: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方式 |
学院招生专业 |
001稀土学院 |
刘老师 0797-8312191 |
学术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稀土工程; 专业学位: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冶金工程 |
00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刘老师 0797-8312191 |
学术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材料工程 |
003冶金工程学院 |
刘老师 0797-8312191 |
学术学位:冶金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冶金工程 |
004化学化工学院 |
刘老师 0797-8312191 |
学术学位:化学、环境工程(理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学位:化学工程 |
005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尹老师 0797-8312757 |
学术学位: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科学(理学)、环境工程(工学); 专业学位: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 |
006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
高老师 0797-8312086 |
学术学位:地理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 专业学位: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
007建筑与设计工程学院 |
余老师 0797-8312537 |
学术学位:生态设计与技术; 专业学位:工业设计工程 |
008机电工程学院 |
廖老师 0797-8312152 |
学术学位: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控制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智能制造技术、工业工程与管理 |
009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陆老师 0797-8312059 |
学术学位: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人工智能、轨道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管道交通运输 |
010信息工程学院 |
霍老师 0797-8312249 |
学术学位: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学位: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计算机技术、光电信息工程、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 |
011理学院 |
朱老师 0797-8312049 |
学术学位: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专业学位: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计算机技术、光电信息工程 |
012经济管理学院 |
钟老师 0797-8312777 |
学术学位:应用经济学、矿业贸易与投资、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 专业学位:土木工程、工商管理(MBA)、会计、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 |
013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
李老师 0797-8312319 |
学术学位:法行政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专业学位:安全工程、公共管理 |
014法学院 |
邹老师 0797-8312073 |
学术学位:法学; 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
015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陈老师 0797-8312416 |
学术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 |
016外国语学院 |
高老师 0797-8312179 |
专业学位:国际中文教育、翻译 |
017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南昌) |
黄老师 0791-83858330 |
学术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 |
018软件工程学院(南昌) |
彭老师 0791-83858369 |
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土木工程 |
019商学院(南昌) |
黎老师 0791-83855790 |
学术学位: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 |
020国际创新研究院(南昌) |
刘老师 0791-83853379 |
学术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理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学位: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冶金工程、机械工程 |
021江西先进铜产业研究院 |
袁老师 18270720422 |
学术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材料工程 |
022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 |
刘老师 0797-8312191 |
专业学位: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冶金工程 |
023工程研究院 |
刘老师 0797-8312191 |
学术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理学); 专业学位:纳米工程与资源循环利用 |
024 MBA教育中心 |
钟老师 0797-8312777 |
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 |
025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研究院 |
方老师0797-8312038 |
学术学位: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 |
026系统科学与应用研究所 |
钟老师 0797-8312777 |
学术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学) |
027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联合培养) |
郑老师0797-4565916 |
学术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
028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联合培养) |
李老师 0574-87911122 |
学术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材料工程、化学工程 |
029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中心(联合培养) |
常老师、郑老师0592-3576150/3576151 |
专业学位:材料工程、化学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