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加分政策初审意见公示
发布:admin 日期: 2020-05-13 11:0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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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我校对收到的加分申请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建议,可署名向学校纪委监察室或研究生院反映情况。
纪委、监察室:0797-8312457
研究生院:0797-8312730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初试总分 | 加分理由 | 初审结果 |
104070125100019 | 马锟 | 工商管理 | 184 | 三支一扶 | 加10分 |
以上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如被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加分,并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