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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离子型稀土资源开发利用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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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应于2016年9月7日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应以书面形式向校研究生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未经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凭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同时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报到,缴纳住宿费:¥1000.00元/年。

三、入学时考生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时户口迁移证(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迁入派出所为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南外派出所,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转入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

四、除定向及委托培养研究生外,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入学前必需转到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由毕业学校统一寄送。档案未寄达的一律暂不注册学籍,待档案转达后审核通过方能取得学籍,并于下月开始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宿舍的棉被等床上用品由研究生自备。家在赣州市章贡区的可申请不住校,申请不住校的新生需在开学前提交不住宿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户口、房产证等)。

六、已婚考生必须填好“研究生新生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由考生所在单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等)盖章,并在报到时交给学校(学校本校的老师不需提供该表)。

七、报到时须带近期蓝底免冠一寸标准证件照片5张。

报到地点:江西赣州客家大道156号江西理工大学黄金校区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