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加分政策初审意见公示
发布:admin
日期: 2020-05-1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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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我校对收到的加分申请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建议,可署名向学校纪委监察室或研究生院反映情况。
纪委、监察室:0797-8312457
研究生院:0797-8312730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初试总分 |
加分理由 |
初审结果 |
104070125100019 |
马锟 |
工商管理 |
184 |
三支一扶 |
加10分 |
以上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如被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加分,并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3日